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1+3”培养实验工作的通知

政策·中国·2026/7/14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联合发文单位][实施日期][成文日期]2026-07-10[发文字号]京教基二〔2026〕13号[废止日期][发布日期]2026-07-10[有效性]是[文件来源]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1+3”培养实验工作的通知附件1.2026年“1+3”培养实验市级实验学校及培养计划附件2.2026年“1+3”培

2026
区级实验学校及培养计划附件3.
07
止日期][发布日期]2026-
10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26年7月

附件1.2026年“1+3”培养实验市级实验学校及培养计划附件2.2026年“1+3”培养实验区级实验学校及培养计划附件3.2026年“1+3”培养实验工作时间表京教基二〔2026〕13号各区教委,燕山教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为加快推进教育强国首善之区建设,遵循“大减法、小加法、多渠道、新载体”的改革思路,探索形成初高中学段贯通的课程体系,坚持育人为本、课程为先、聚焦培养,今年我市继续优化实施基础教育阶段“1+3”培养实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范围按照学校申报、区级推荐、市级评审等程序,进一步优化“1+3”培养实验学校布局和结构。其中:市级实验学校培养计划面向城六区所有初中学校(其中人大附中通州校区、通州区张家湾中学的培养计划还面向通州区所有初中学校)。区级实验学校培养计划面向本区所有初中学校。二、报名条件和方式具有本市普通高中升学资格和同一学校连续两年初中学籍的初二学生,可报名参加。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1+3”培养实验报名系统(登录入口:cmis.bjedu.cn),自愿在市级实验学校、区级实验学校中分别选择一所报名。已通过市级实验学校面试的学生,不可再报名区级实验学校。三、录取程序实验学校结合学生初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名单,并按要求组织面试;经市、区教委认定的特色学校可组织相应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方案经区教委审核后实施。严禁组织文化课测试,严禁与社会教育机构合作选拔学生,严禁提前组织校园开放日、收简历等。面试名单和录取结果通过学校网站等官方渠道公布。各实验学校录取本校初中学生比例不高于培养总计划的70%。进入实验的学生自初三年级第一学期起在实验学校就读,学籍转入实验学校,按规定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后升入实验学校高中,期间遵照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制度进行管理。进入实验的学生可在初三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前退出实验,退出学生转回原初中学校,可参加当年中招,但不能参加指标分配批次录取。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按照《北京市“1+3”培养实验工作指南》要求推进各项工作。市教委统筹全市“1+3”培养实验工作,加强整体规划和政策研究。各区教委要落实属地责任,统筹指导本区实验工作,在师资培训、课程建设、教研机制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各实验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培养方案平稳推进实验工作。市、区业务部门加强指导,持续推进优化培养机制。(二)加强规范管理。各区教委要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做好答疑解惑,引导学生和家长准确把握实验安排和要求,监督指导各实验学校严格规范报名录取工作。各实验学校制定并发布培养公告,经区教委审核通过并报市教委备案后在区校网站或公众号等官方途径公布,培养公告中要公开咨询电话;要科学制定录取标准和工作机制,公平公正确定面试、专业测试以及录取结果;在面试、专业测试环节要全程录像留存备查。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其实验资格并问责相关人员。(三)加强评估考核。市区教委研究制定“1+3”培养实验评估标准,建立健全培养实验工作诊断提升机制。定期对实验学校工作进行过程性考核评估,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推进“1+3”培养实验持续深化。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26年7月10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1.2026年“1+3”培养实验市级实验学校及培养计划附件2.2026年“1+3”培养实验区级实验学校及培养计划附件3.2026年“1+3”培养实验工作时间表分享:X相关解读相关政策

信息有误?点击反馈

相关推荐

关于深圳市慎达顺装卸运输职工于正军《工伤保险待遇不予支付结果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中国| 政策解读

深圳市慎达顺装卸运输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6年07月22日作出《工伤保险待遇不予支付结果通知书》(编号:2607071501489857、2607071509508346)。因你单位无法联系,且依据民事诉讼法规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如下:   职工于正军(身份证号码:430821198610******)于2026年07月07日向我局申办工伤医疗/康复/辅助器具费业务(受理编号:

2026/8/13

关于湖南洋沙建筑劳务职工高深良《工伤保险待遇不予支付结果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中国| 政策解读

湖南洋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6年7月8日作出《工伤保险待遇不予支付结果通知书》(编号:2606301050587650)。因无法联系到你单位,且依据民事诉讼法规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如下:   职工高深良(身份证号码:430626197109******)于2026年06月30日向我局申办伤残待遇核定业务(受理编号:2606301051589804)。经审核,高深良的申

2026/8/13

关于中聚生物技术《深圳市社会保险费稽核核定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中国| 政策解读

单位名称:中聚生物技术(广东)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翠锦社区水贝二路38号西北侧特力水贝珠宝大厦A座13层整层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章祖荣   经核查,中聚生物技术(广东)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缴纳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因该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无法联络单位相关人员,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社保(

2026/8/12

关于黄浩贤等5人《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的批量送达公告

中国| 政策解读

黄浩贤等5人:   经查,你(们)存在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情形,我局对你(们)作出《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因无法联系到你(们),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因你(们)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我单位已经向你(们)送达了《深圳市失业保险待遇撤销决定书》和《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

2026/8/12

关于深圳市于富贵餐饮管理《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核定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中国| 政策解读

单位名称:深圳市于富贵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东门社区人民北路2055号TOT大厦201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于飞   经调查,深圳市于富贵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为刘某某缴纳2026年5月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因该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无法联络单位相关人员,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社保(罗)核告[2026]H9号《深圳市社会

2026/8/12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1+3”培养实验工作的通知 - 全球实习就业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