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金融职业学院2026年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 过期时间:2026-09-24 收藏 发布时间:2026-07-24 09:02 浏览次数:31 分享至 温馨提示:抵制招聘诈骗,加强自我保护,以任何理由索取财物,均涉嫌违法,请提高警惕! 招聘公告详情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2026年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2026年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 过期时间:2026-09-24 收藏 发布时间:2026-07-24 09:02 浏览次数:31 分享至 温馨提示:抵制招聘诈骗,加强自我保护,以任何理由索取财物,均涉嫌违法,请提高警惕! 招聘公告详情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2026年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赴部分高校现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6年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往年毕业但未派遣的毕业生。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辽宁金融职业学院(www.lnfvc.edu.cn)及所赴高校的就业网站上统一发布。
报名时间:2026年7月22日至7月29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将《辽宁金融职业学院2026年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简历和其他证明材料(以上两个文档为pdf格式)发至,邮件命名方式:报考岗位+姓名+毕业院校+毕业时间(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作废)。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的身份证、学生证、学信网学历学位证明等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
考核采取试讲、面试等形式。主要对应聘者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科研成果、沟通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求职动机等进行考核与评定。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事宜待与高校预约确认后,在辽宁金融职业学院(www.lnfvc.edu.cn)及所面向高校就业网站统一发布。经考核合格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我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辽宁金融职业学院官网(www.lnfvc.edu.cn)及拟聘用人员原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学校将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仅递补一次。 5.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6.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辽宁金融职业学院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 电话咨询时段:9:00-11:00、13:30-16:00(工作日) 附件: 1.辽宁金融职业学院2026年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 2.辽宁金融职业学院2026年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 2026年7月20日 友情链接 教育部 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教育厅大学生就业创业专栏 军队人才网 国聘 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南校园东区熊德龙学生活动中心504(510275) 联系人:杨老师、曹老师 微信公众号:中山大学就业(sysucareer) 企业咨询:、(8:00-12:00,14:30-17:30) 招聘邮箱:job[@]mail.sysu.edu.cn 学生就业咨询邮箱:jyzx[@]mail.sysu.edu.cn COPYRIGHT 1999-2026 , SUN YAT-SEN UNIVERSITY 粤ICP备050088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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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农多多农产品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0日,我局作出《深圳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通知书》(深社保工待催通字〔2026〕08000027号)。因无法联系到你单位,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我局依法对你单位公告送达《深圳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通知书》。内容如下: 你单位职工魏道勇(身份证号码:520203197110******)于2024年5月21日经
中铁一局江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6年8月27日作出《工伤保险待遇不予支付结果通知书》(编号:2608101643279282),通过EMS邮寄给你单位。因你单位无法联系,且依据民事诉讼法规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如下: 职工王维见(身份证号码:513023197412******)于2026年8月10日向我局申办伤残待遇核定业务(受理编号:2608101645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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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发文机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文单位]北京市人才工作局[实施日期][成文日期]2026-09-07[发文字号]京人社事业发〔2026〕4号[废止日期][发布日期]2026-09-11[有效性]是[文件来源]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人才工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国际职业资格认可目录 (2026年版)》的通知附件